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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眠学说

南京悦慈心理咨询中心

在催眠的本质研究史中存在着许多争议,一般认为争议的焦点在于是否将催眠视为某种特殊状态,那些认为被催眠者是出于某种特殊状态的人,至少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被催眠者常常反映他们的感受与平时不同;其二,许多论述催眠术的作者,特别是早些时候的作者,认为催眠师通过诱导,可使受术者进入一种催眠状态,而在诱导过程中,催眠师可能使用了非同寻常的技巧或者是催眠术。然而,在巴伯的有关资料所做的综述中,绝大多数资料却不支持这一观点。人们也很难否定那写关于主观感受的报告。当然,这里要排除那些具有行为主义传统的作者的报告。现在的大多数催眠术研究人员,如巴伯,希尔加德等,他们都倾向于认为,有一些受术者乐意将自己的体验描述得近乎于催眠状态。然而他们同时又认为,对于不同的受术者来说,其感受可能互不相同。

大多数关于催眠术的著作都不得不对一系列术语的定义进行讨论。可以推断,在对“催眠状态”这一术语的含义的看法上,催眠师的观点比被催眠者的观点更一致。

这里只简单介绍一下几种学术理论

一、 新离解性学说

代表人物:希尔加德。

这种学说把人的认知控制系统视为多重的、捉襟见肘顺序排列着的。认为在催眠时,催眠师可以与被催眠者的不同认识联系,从而认为有不同的催眠深度。

二、 变换范型学说

代表人物:巴伯。

他认为被催眠者具有完成任务的积极态度、动机和愿望,这使他们能够遵照暗示进行生动的想象,同时排除与此无关的或者矛盾的思想。

三、 角色扮演学说

代表人物:萨宾

他认为每一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都在扮演一定的角色,以适应不同的社会环境。催眠也不过是一种社会环境,正如人们能够扮演雇员、恋人和其他任何成千上万的角色一样,人们也可以扮演“被催眠者”和“催眠师”这样的角色。

四、 精神分析学说

代表人物:弗洛伊德、弗洛姆

精神分析观点的基本实质就是把催眠状态解释为适应性的退行。他们认为,催眠以来与被催眠者与催眠师之间的感情关系系怡情作用,而且具有思维过程与被操纵的特点。

很多精神分析人员在其工作中都使用催眠术,并且也用精神分析的术语解释它。尽管如此,我们还不清楚催眠的精神分析学说是否仅仅是对催眠的一种可能的描述,是否与其他解释如角色扮演学术不相矛盾。

五、 放松学说

代表人物:埃德蒙斯特

该学说认为,催眠与放松两种状态在本质上极为相似。

但也有研究表明,被催眠者在放松与催眠状态下躯体都处于放松状态,但认知却各不相同。特别是在只使用放松程序的时候他们报告说大脑清醒,而在使用催眠诱导加放松程序时,他们缺感到昏昏欲睡。

六、 策略行动学说

代表人物:斯潘罗斯

斯潘罗斯的观点是,大多数社会行为应看作是有目的和随意的。而被催眠后的行为特征之一似乎是,被催眠者的行为通常被认为是不随意的。策略行动学术的一个中心思想是,被催眠者把自己的这些行为说成是不随意的。

七、 遵从和信任学说

代表人物:瓦格斯塔夫

“遵从”是指被催眠者的符合催眠师要求的外显行为。不过,这种外显行为并不一定反应催眠者的内心信念。举例而言,被催眠者可能表现为好像感觉不到疼痛,但其内心可能感受到疼痛。 “信任”是指这样一种情况:被催眠者的内心信念服从大众行为。例如,当被催眠者的眼皮正变得沉重时,如果他们发觉自己正在眨眼,那么他们就会相信自己,正在进入催眠状态。瓦格斯塔夫认为内心信念与外显行为一样,他们容易受到催眠环境的社会需要的影响。